法律协会举办《刑法修正案(九)》讨论会
作者:admin浏览次数:3378发布时间:2015-09-21 15:28:23
政法系法律协会“《刑法修正案(九)》话题讨论会”于9月18日下午15时许在图书馆二期自习室顺利召开,法律协会会员与会。
会议伊始,由主持人王竹介绍《刑法修正案(九)》的内容,并择取了几条典型的修正条文,结合相应的立法背景作为讨论的出发点。
紧接着,会员们结合自己所储备的案例和自己所学的知识,主要围绕着新刑法所取消的9个死刑罪名、“收买被拐卖儿童、妇女罪”“强制猥亵、侮辱妇女罪、猥亵儿童罪”、“虐待罪”、“妨碍公务罪”等罪名进行讨论。在讨论过程中,会员们各抒己见,联系相应的社会问题,深挖法条修正背后的社会意义。
经过讨论,最后由会长聂创进行会议总结,在总结的过程中,他提出各位会员在讨论会结束后要领会《刑法修正案(九)》的立法精神,联系社会生活,读懂法条背后的深层含义,并建议大家比较学习三次草案的区别和联系,了解修法的过程,思考被否决的提案的背后原因。